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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籍常识---休复学
发布时间:2022-05-20 11:57:33   浏览次数:次 

    ●问:学生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休学?
    答:1.学生如因伤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学生患有传染病或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能使其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疾病的,经学校及行政审批部门核准后,可令其休学。
    ●问:学生休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或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学籍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相关部门审批核准休学的,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休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做休学处理。

    ●问:学生休学期间是否还有学籍?
    答: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问:学生可以休学多长时间?
    答:学生单次休学期为一年。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票据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继续休学。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问:初三、高三还可以办理休学吗?
    答: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高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学生不予休学。
    ●问:休学手续办理是在学校还是教育局?
答:确需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规定材料准备齐全后,学生学籍业务办理除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审核“跑一次”外,需要学籍管理部门办理的业务由学校负责对接完成。

 

复学
    ●问:学生休学后多久可以复学?
    答:学生单次休学期为一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病休学,休学期间如果身体康复的可以凭休学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问:学生复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学生休学期满或义务教育阶段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休学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并填写《休学、复学申请表》,经学校核办签章、报学籍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学,并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做复学处理。
    ●问:学生复学后在哪个年级就读?
    答:学生复学后,学校应当根据复学学生实际情况,按照“接续学业原则”安排其回休学时相衔接年级就读或者按休学年级安排其插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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